重磅!!!你需要交個人所得稅嗎?怎么做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手把手教你解決所有問題
2022-02-21 來自: 南陽祥瑞財務咨詢有限公司 瀏覽次數:26
經營所得個稅匯算清繳應在3月31日前完成!
一、哪些人需要辦理呢?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合伙企業個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經營者個人以及其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中國境內取得了經營所得,并且實行查賬征收的,需要辦理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匯算清繳。
二、在哪兒繳?怎么繳?只取得一處經營所得——向經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填《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B表)》;取得多處經營所得——分別向經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填《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B表)》,但要選擇一處進行匯總申報,填《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C表)》。
三、辦理渠道有哪些?(一)自然人電子稅務局WEB端;(二)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端;(注意只能報《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B表)》)(三)經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
四、經營所得匯算清繳稅款如何計算?看看公式: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 -(成本+費用)- 損失溫馨提示:1、取得經營所得的個人,沒有綜合所得的,計算其每一納稅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時,應當減除費用6萬元、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2、從兩處以上取得經營所得的,應匯總計算個人所得稅;合伙企業合伙人的經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采取“先分后稅”原則計算。
除了工資薪金綜合所得允許減去基本減除費用6萬元以外,經營所得也可以允許減去基本減除費用6萬元,但是注意不要重復扣除。
參考: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五條的規定,取得經營所得的個人,沒有綜合所得的,計算其每一納稅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時,應當減除費用6萬元、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在辦理匯算清繳時減除。
注意:同一納稅人在同一納稅年度中既有查賬征收的經營所得又有綜合所得的,應在綜合所得計稅時減除費用6萬元,不再在經營所得計稅時減除。
所有的經營所得都需要匯算清繳嗎?
1、實行定額征收的納稅人,年終不再進行匯算清繳。
2、對于查賬征收的經營所得需要進行匯算清繳。
為助力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以下編寫了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匯算清繳案例(帶納稅申報表),期待對閱讀者有益。
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匯算清繳案例
(一)案例
張某于2021年10月創辦陽陽工作室(個人獨資企業),2021年10月~12月取得收入100萬元,成本費用為80萬元。其中,列支張某工資1.8萬元、家庭消費性支出2萬元,業務招待費超標列支1.2萬元,張某當年無其他所得,實際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0.5萬元和0.4萬元,符合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贍養老人為0.6萬元。
假設稅務機關認定為按季申報,請問張某如何辦理2021年度的預繳申報和匯算清繳申報?
解析:
1、2022年1月辦理2021年第四季度預繳申報時:根據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6號文件對《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A表)》第8行的填表說明,因陽陽工作室在納稅年度中間開業,張某應預繳個人所得稅:
第8行“投資者減除費用”:填寫根據本年實際經營月份數計算的可在稅前扣除的投資者本人每月5000元減除費用的合計金額。
第四季度減除費用:0.5×3=1.5(萬元);
應納稅所得額為:100-80-1.5-0.9=17.6(萬元);
應預繳個人所得稅:17.6×20%-1.05=2.47(萬元)。
2、2022年3月31日之前辦理2021年度匯算清繳申報時:工作室列支投資者張某工資、家庭消費支出、業務招待費超標準列支應進行納稅調整,納稅調整增加額5萬元(1.8+2+1.2)。
根據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7號文件對《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B表)》第42行的填報說明,投資者減除費用為6萬元。
專項附加扣除在匯算清繳時可以扣除。
2021年度應納稅所得額:(100-80+5)-6-0.9-0.6=17.5(萬元);
應繳納個人所得稅=17.5×20%-1.05=2.45(萬元);
應退個人所得稅=2.47-2.45=0.02(萬元)。
(二)申報指引
為方便您直觀的了解匯算清繳的操作方式,特意以上述案例為例整理了web端的操作介紹,您在登錄自然人電子稅務局后,可以按照以下流程操作:
1、點擊“我要辦稅-稅費申報-經營所得(B表)”
這樣,整個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就算完成了你學會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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